高企培育入库
根据《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金管理办法(试行)》(粤财工〔2015〕242号,以下简称《管理办法》)、《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实施方案(2015-2017)》(粤科高字〔2015〕81号)有关规定,为进一步推动我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,充分发挥地市培育机构在高企培育工作中的主体作用,经研究,将在全省实施常态化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。
根据《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金管理办法(试行)》(粤财工〔2015〕242号,以下简称《管理办法》)、《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实施方案(2015-2017)》(粤科高字〔2015〕81号)有关规定,为进一步推动我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,充分发挥地市培育机构在高企培育工作中的主体作用,经研究,将在全省实施常态化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。